依據《動物保護法》第22-5條,台灣對於寵物食品的標示規範有明確規定,旨在提升產品品質與安全,同時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。我們就從法規的內容開始了解
《動物保護法》第22-5條摘要:
1.寵物食品應以中文與通用符號,在容器、包裝或說明書上清楚標示以下資訊:
- 品名
- 淨重、容量、數量或度量(應使用法定單位)
- 主要原料與添加物名稱
- 營養成分與其含量
- 製造或加工業者名稱、地址、電話;如為輸入品,須加註進口商及負責廠商資訊與原產地
- 有效或製造日期
- 保存期限、方法與條件
- 適用寵物種類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
- 其他主管機關公告事項
3.若寵物食品容器或包裝有以下情況,不得製造、販售、輸入或使用:
- 含有毒物質
- 易產生不良化學作用
- 足以危害健康之其他因素
- 排名前段通常是肉類(如 Chicken)或穀類(如 Whole Grain Corn)
- 微量成分如維生素、礦物質與抗氧化劑,則多在後段出現
- 若標榜為「雞肉口味」,但雞肉排名在後段,可能實際添加量極少,需多加注意
- 所列百分比為最低或最高值(如蛋白質 Min. 21.5%,水分 Max. 10.0%)
- 僅代表合格門檻,不等同實際含量
- 不代表營養品質,實際吸收效果取決於原料來源與品質
- 不同品牌標示相同的蛋白質含量,其實際營養價值仍可能差異甚大
AAFCO(美國飼料管理官員協會,Association of American Feed Control Officials)是一個制定寵物食品營養標準與標示規範的非營利組織,也不會批准產品。雖然無執法權,但其標準廣泛被各國與州份採用。
所謂的符合AAFCO營養標準(Nutrient Profile)是指飼料經配方設計計算出營養值,理論上達標,表示「紙本配方審核」未實際做動物餵食測試。那經AAFCO餵食試驗合格(Feeding Trial)呢?是實際讓動物吃飼料一段時間,觀察健康狀況是否良好,是目前最具實證力的完整均衡標準之一。 |
說明產品是否為「完整且均衡」的飲食,適用於哪個生命階段幼年期、懷孕期、哺乳期、老年期等)。
大多數產品都應包含此項,但零食、點心和補充劑除外。在特殊情況下可能需要一些獨特的營養充足性聲明。
完整訊息AAFCO《How to Understand a Dog or Cat Food Label》:https://www.aafco.org/consumers/understanding-pet-food/reading-labels/#guarantees
AAFCO標示現代化改革(Pet Food Label Modernization, PFLM)為提升標示透明度與易讀性,AAFCO推出PFLM改革計畫,重點包括:
- 營養成分資訊框(Nutrition Facts Box):包含每份熱量、蛋白質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等資訊
- 增加總碳水化合物與膳食纖維標示(取代粗纖維)
- 將營養適足性聲明納入資訊框中,方便查閱
- 小包裝(小於40平方英吋)也需依規提供必要標示